青新论坛 > 时事杂谈 > 主题:致青海省省长的一封公开信  取本贴地址 】 【字体:
页次:1/2页 每页30 总行数40
作 者 主 题 发新主题
  
   offline 西北孤魂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7/12/13
   发贴数: 3
   精华数: 1
  
   共享收藏

楼主

致青海省省长的一封公开信

                             致青海省省长的一封公开信
省长同志:
    我很希望你能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2分钟时间来看看我这封信。
给你写这封信绝对不是一时冲动或心血来潮,我认为每一位像我一样土生土长但离家在外的青海人都应该为家乡的发展与建设出一份力、尽一点心,而且我也认为这种责任是义不容辞的。
    我昨天又看到一篇关于青海省的报道,标题为《“伤心工程”的警示》,说的是乐(都) 化(隆)公路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事。说实话我在外七年虽然特别关注关于我省的报道,但至今为止我总共看到过3篇报道,第一篇是各大媒体相继转载的关于乐都县山区农民卖血的报道,第二篇是关于西宁市环卫工人怕垃圾筒丢失,挑着垃圾筒上下班的配图报道,还有就是上面提到的“伤心工程”的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偶然,因为我看到的都是负面报道,提这些绝对不是让你或包括我在内的所有青海人难堪,只是我认为有些“伤疤”不重新揭开,里面就会“浮肿、化脓”,永远没有治愈的可能。
    我们都知道:经济发展,需要科技创新;而科技的创新,就离不开人才问题。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几年来,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土生土长但离家在外的青海人都很欣喜地看到了家乡的变化,但这些变化和其他省市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才问题没解决好。按我省每年大中专毕业的人数和青海的总人口来说,人才本不该是问题。
但据我了解,毕业之后选择留在青海,为家乡的发展与建设贡献自己力量的的只占很小一部分,其实不是我们不愿回家或不愿意留在青海,实际问题是实在没有地方可以或者愿意接纳我们。青海如此发达,真的就不缺人才吗?其实不然,说白了其实是长期以来部分身居要职的领导陈旧、腐朽的思想在作怪。错误思想之一:你要来我单位,要么有钱开路、要么有权倾一方的人士推荐;错误思想二:如果有本事的来了,我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错误思想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就这样过吧,要年轻人干啥,净给人添麻烦。
    我有一老乡98年本科毕业想回西宁工作,一来可以为家乡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来离家比较近,可以照顾父母,可当时某局主管人事领导竟恬不知耻地说:“拿来两万,我就要你”。这位老乡一气之下考了硕士研究生,现已在西南林学院工作,并且买了房子、结了婚,生活的很幸福。直到现在我们说起这事,这位老乡还耿耿于怀地说,:“如果现在还像以前一样,那青海算是完了”,虽然这件小事不能说明全部,但“管中窥豹,足见一斑”。
    我认为青海要发展,要借西部大开发的春风快速发展,首先就要解放思想,尤其是各部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思想,领会中央人才会议精神和人才强国的战略意义,打开大门全面在各个领域引进人才,让有才能的年轻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他们的聪明才干,给他们以施展才华的舞台。其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让他们感觉到:既然是这方水土养育了我,我就有必要、更有责任把自己的青春、自己的人生献给青海这块大地。
    我坚信:如果能切实做好人才工作,能真正给我们以施展才华的舞台,我们——这些土生土长但离家在外的青海人一定会非常愿意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看到一个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富裕的西北大省,也会让全国人民看到一颗冉冉升起的西部新星——青海。
此致
                                                          敬礼

                                      一个离家在外但仍对青海魂牵梦系的青海人

--------------------------

2007/12/13 10:16:18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21.*.*.*
   头像
   offline qhnewr
   头衔: 中学生
   注册日期: 2007/01/13
   发贴数: 265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楼

说得有道理!现在青海的确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
1、解决用人的问题,青海省是欠发达省在用人上一定要择优录用,但是在一些单位存在严重的权钱交易和人情交易。提拔的领导不能够为一方的发展做出应该有的贡献,碌碌无为,平庸之极!
2、改变政风行风,吃喝风、打牌风(一局50元为娱乐,超过50元为小赌)等
3、为民办事!

--------------------------

2007/12/13 11:46:41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offline 海天一色
   头衔: 中学生
   注册日期: 2007/07/15
   发贴数: 130
   精华数: 1
  
   共享收藏

3楼

大力支持版主!!!关注官方反馈的消息!!!毕业后回到青海,后悔至极!!!朱德说过“青海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请不要把她搞成伤心地!!

--------------------------

2007/12/13 12:42:2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头像
   offline 笑笑
   头衔: 中学生
   注册日期: 2006/09/24
   发贴数: 215
   精华数: 2
  
   共享收藏

4楼

说的好,顶!

--------------------------

2007/12/13 14:30:36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11.*.*.*
   头像
   offline 51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7/11/16
   发贴数: 38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5楼

呈宋省长批示

--------------------------

2007/12/14 14:02:42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61.*.*.*
  
   offline 下载你的忧伤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7/11/09
   发贴数: 20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6楼

楼主,很无奈啊,我也是。
我也是青海人在外面上东西 工作 然后决定放弃工作回青海做点事情。
回来才发现理想和现实间的差距。
本人今年参过青海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全青海省第6,面试成绩全青海省第3.
但是录用名单里依然没有我的名字。
在我所报的单位里,了解了一下 发现进去的全部是土老板的子女。
越落后的地方越黑,信息越不通畅。
估计你的信咱宋省长是看不见了哦。

--------------------------

2007/12/22 11:00:39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20.*.*.*
  
   offline 下载你的忧伤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7/11/09
   发贴数: 20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7楼

走出青海了 不回来后悔,因为父母在这里。回来更后悔,有太多的无奈要面对。


--------------------------

2007/12/22 11:01:5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20.*.*.*
   头像
   offline cladm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7/11/22
   发贴数: 20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8楼

在青海

不要在青海考公务员,那是在烧钱的地方,除非你中了500万,再去考吧。

--------------------------
不要跟我比懒,我懒得跟你比。

2007/12/22 15:47:5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offline 阳光帆船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7/10/20
   发贴数: 41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9楼

作为青海游子的我,强烈支持楼主热爱家乡的赤子情怀!

--------------------------

2007/12/26 17:16:4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18.*.*.*
  
   offline jiayanan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10
   发贴数: 11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10楼

顶一下,本来打算明年回家,我毕业也快三年了,但不知道回去干吗?不知道领导能否看到这封信啊!

--------------------------

2008/01/10 18:14:44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19.*.*.*
  
   offline haha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12
   发贴数: 3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11楼

如果这封信是在北京或其他地方也许会有一定的作用,但在青海,没机会喽,权钱交易,官本位思想严重,如果不改的话,很难有发展。

--------------------------

2008/01/12 16:39:0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19.*.*.*
  
   offline 浮云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1
   发贴数: 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12楼

太有同感了......

--------------------------

2008/01/21 19:47:54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17.*.*.*
  
   offline 表达式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2
   发贴数: 6
   精华数: 1
  
   共享收藏

13楼

公开信

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公开信
                      ——请代表、委员为人民说句公道话

尊敬的青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您们好!
值此青海省人代会、政协会召开之际给您们上书,添麻烦,真对不起。但事关生存,又不得不为之,尚请鉴谅。
 我们是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4号院的居民。大院有356户近千人,有汉、藏、回、蒙古、土、撒拉等六个民族在这里生存,其中绝大多数为省广电局职工。
  我们反映的是青海省西宁市旧城改造中的问题,也是关系自身生存权的问题。对于旧城市改造我们衷心拥护,但青海省西宁市房屋拆迁公司和亚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作所为却令人发指:伤害了民族感情,破坏了安定团结,挑拨了族群分裂,制造了社会不和谐。
   这两家公司在规划设计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将图纸向居民公示,用这种虽不合法但先下手为强的方式,企图造成既定事实;他们根本不和被拆迁人协商,单方指定楼号,诱迫被拆迁人签约,不把居民和开发人作为平等的主体,剥夺了居民的自由选择权;他们不管拆迁户处在怎样的黄金地段,单方制定滞后于当前市场的补偿价位,使居民无法购房安身;他们不顾高层建筑公摊面积大、消费成本高的现实,制定不合理的建还面积让居民掏空腰包,不能改善居住条件,而使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他们不提供质量合格、户型合适、价格合理的安置房和周转房,而以每平方米4元的价格让居民自行租房。如此等等不符合国家拆迁政策的刻薄条件真是枚不胜举。一句话,他们根本没把老百姓当回事,用金钱冲击“关注民生”,激化矛盾造成社会不安定。
  根据开发方公示的规划图,除两栋“筒子楼”安置大院住户,其余三栋均为超面积豪宅用来赚大钱。这是他们的一贯作法,像他们开发的西宁市红波巷就有一栋纳76户的高档豪宅,每户面积为300多平方米。他们不惜以身试法,让人忍无可忍。
   今后青海省西宁市房屋改造开发项目甚多,望代表和委员们为人民说句公道话,以提案的方式促使政府尽快制定维护群众利益,消除对抗,缓解矛盾的新的拆迁方案。
                                         顺祝
大会圆满成功!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2008/01/22 15:33:04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20.*.*.*
  
   offline 表达式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2
   发贴数: 6
   精华数: 1
  
   共享收藏

14楼

权力操控媒体,百姓雪上加霜

权力操控媒体,百姓雪上加霜
——数百名众联名致函领导求助,呼吁救救弱势群体

尊敬的领导您好,为“住有所居”向您反映青海省西宁房屋拆迁中的问题,也是关乎我们生存权的问题。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4号省广电局职工家属院列入旧城改造之后,拆迁方和业主几经谈判由于拆方坚持单方指定的方案不变陷入僵局。为了消除对抗,缓解矛盾,构建社会和谐,大院的200多名居民曾联名给青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写了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求代表、委员为人民说句公道话,建议代表委员以提案的方式促使政府尽快出台一个符合青海省西宁市的实际情况、公平合理的拆迁方案。
岂料,我省的一家报纸《西宁晚报》竟以此信为由头,片面听信西宁房产局某负责人的介绍,以《由拆迁引发的一封公开信》为标题,刊登在2008年1月16日出版的《西宁晚报》上,报社记者根本没有到青海省广电大院了解拆迁的具体情况,其中多有不实之词,引起了大院几百户居民的不满。后据了解,这篇报道完全是青海省西宁市城建局王青(该局局长)伙同西宁房产局策划、炮制的,据说王青亲自审稿,一直到晚上11点。一个党的机关报被这样的人操控,实在是一件非常不正常的事,这也是报社办报人的悲哀。
王青声称:“如果住户质问,让他们找房管局,如果打官司我顶着”。
王青炮制的这篇报道,不顾事实,把青海省西宁市省广电大院住户的合法维权行为说成是无理取闹,是“严重扰乱青海省西宁房屋拆迁市场”。且不说作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建局局长的王青在报道中的种种不实之词,单就一个政府部门的官员强行介入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由一个直接行使政府权力的长官摇身一变成为直接的拆迁人,已经使得“公平协商”没有任何意义,更没有公正可言,从而损害了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和最根本的财产权。这种行为完全背离发国办发[2004]46号文件精神,这种行为无疑是把政府推向了人民的对立面。
 青海省广电大院的住户尽管所住房屋大多建于七、八十年代,并不属于破烂不堪的危房,但为了以大局为重,从一开始就积极支持政府的旧城改造计划,但拆迁方和开发商提出的条件却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他们计划在大院盖五栋楼,临街的三栋是卖钱的商品楼、板式结构、南北朝向。而作为安置大院原住职工的2栋楼,一栋是南北朝向的典式楼,另一栋是东西朝向的典式楼,这种楼有一半住户见不到阳光,况且2栋楼都是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大院居住的60岁以上的老人有100多户,这样的安置怎能说是合理的安置。
拆还比例1:1我们也不能接受,原因是高层建筑公摊面积大,拆1还1实际上是减少了原居住面积,降低了居住条件,况且他们的单元建筑面积最少也是79平方米。大院40-50平方米的住户居多,按照他们制定的市场价(2700—4000元/平方米)再加上昂贵的物业管理费,谁能掏得起。实际上,是让我们掏空腰包,不光不能改善原有居住条件,反而使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他们哪里是以人为本,简直是把人往死路上逼。
  他们不管拆迁户居住在怎样的黄金地段,也不管这样地段的土地使用价值有多高,单方制定了2000元/平方米的价位,这个价位在我们居住的周边根本买不到房,请领导想想,他们的这种作法我们能接受吗?
国务院的文件明确写着,要让拆迁方为被拆迁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户型合适的安置房和周转房”,但他们却以4元/平方米的价格让住户自行租房,据调查,在我们居住的周边租房的价格在10元/平方米左右,也就是说在租房上还要我们自己掏钱,这又是哪家的道理。
王青在她炮制的稿件中说:“青海省广电花园拆迁项目是我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缩影,该项目拆迁问题多且相对集中,青海省西宁市房产部门将以依法拆迁为前提,以人为本为原则,力争使该项目拆迁工作顺利完成,保证西宁市城市景观改造顺利实施。”读了这段文字,我们有强行拆迁的预感,他们打算以省广电局大院为突破口,为西宁拆迁“杀一儆百”。我们特别恐慌、害怕,一想到巨大的铲车开进大院就胆战心惊,尤其是老年人更吓得瑟瑟发抖,我们356户都是弱势群体,向谁求助,只有向党,向我们最敬爱的党求助,请求党在危难时刻拉我们一把,别让铲车、推土机碾碎了我们的心,碾碎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窝”。虽然国务院一再下令禁止强行野蛮拆迁,但王青她们这伙人势力大得很,什么都做的出来,她们既代表政府部门,又代表开发商,为了“扬名立万”她们一定会说到做到,以强制手段,不惜牺牲人民的利益,实现她们赚大钱的目的。
这是356户的心声,我们盼望着、期待着党能为我们说句公道话。
                                    恭祝
      
     大安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4号
                           省广电局职工大院住户
                            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
         

--------------------------

2008/01/22 15:35:49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20.*.*.*
  
   offline qhmbi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4
   发贴数: 3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15楼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自己救自己。某些部门如果没上面的人指使,怕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与媒体(广电部门)的人较量,所以公开信不会有太大作用,还是团结起来准备打持久战吧! 

--------------------------

2008/01/24 16:06:12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11.*.*.*
  
   offline 3等公民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6
   发贴数: 1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16楼

做梦吧!

青海能留下什么人才哟,内地的大学生来这里工作被青海人骂'拉猴"说来这里抢他们的饭吃了,打击,排挤内地人来这里,满脑子的排外思想还想发展,做梦吧!

--------------------------

2008/01/26 17:46:33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offline f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6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17楼

人们都知道青海省是省级机构,地级人口,县级财政,而这界光省政府共十位省长,是穷省、小省大政府,官多百姓穷!!!

--------------------------

2008/01/26 22:55:56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20.*.*.*
  
   offline 丢丢妹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8
   发贴数: 13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18楼

泰宁花园业主反映情况明珠物业殴打业主!!!

我是泰宁花园的业主,因这两天的暖气不热,今早我的父母去明珠物业反映情况,在反映情况时我父亲被物业的暖气工殴打,从早到现在我父亲一直头晕头疼,我想知道什么部门能管,现在我们的安全也受到了威胁,打人的人说要弄死我们,经理说要卸我们的一条腿!!!我们现在该怎么

--------------------------

2008/01/28 18:34:26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offline qhmbi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4
   发贴数: 3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19楼

别让拆迁成为百姓心中永远的痛

quote:
最初由 表达式 发表
权力操控媒体,百姓雪上加霜
——数百名众联名致函领导求助,呼吁救救弱势群体

尊敬的领导您好,为“住有所居”向您反映青海省西宁房屋拆迁中的问题,也是关乎我们生存权的问题。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4号省广电局职工家属院列入旧城改造之后,拆迁方和业主几经谈判由于拆方坚持单方指定的方案不变陷入僵局。为了消除对抗,缓解矛盾,构建社会和谐,大院的200多名居民曾联名给青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写 ……

  1月20日凌晨1时20分,广东省佛山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着十几辆轿车、2辆大型打桩机,来到禅城区汾江北路原佛山市纺织机械厂职工宿舍楼,从车里跳出20多名手持砍刀的男子,跑上宿舍楼,揣开居民房门,将砍刀架在房主脖子上押下楼,随后用打桩机把其中一部分房子强行拆掉。顿时,现场一片狼籍 
,许多居民的家具仍在屋里。目前,佛山警方已对该事立案调查。(见2008年1月21日《广州日报》)这种暴力强拆事件的频频发生给百姓带来的痛苦,值得各级政府认真反思。

    近年来,野蛮拆迁事件频频发生,仅最近一段时间就连续发生了多起:去年12月20日,在离拆迁最后限期还差4天的时候,安徽巢湖一家拆迁公司趁着房主不在家,强行将一位女清洁工家的住宅和商户租用的门面房全部拆毁,家具、衣物、存折全部被埋废墟下,女清洁工闻讯当即晕倒在地。(见2007年12月21日人民图片网)去年12月,江西省丰城市在拆迁中,有人被停职,有人被威胁停发工资,连低保户都被告知如不配合将被停发最低生活保障,对1位退休的领导干部还以对其以前任职期间的情况全面调查相要挟。(见2008年1月10日《中国青年报》)今年元旦下午2时30分左右,河南省某置业有限公司安排50多名男青年闯进原郑州市油泵油嘴厂家属院,强行将居民从屋内赶出去,挨家挨户清理物品,然后用挖掘机将房子推倒,迫使23户居民露宿在寒冷的冬夜中(见2008年1月2日《东方今报》) 

    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大旧城改造中力度,是城市建设的需要,只要是必要的,通情达理的百姓是会支持的。所以会发生尖锐的对立,核心问题是利益之争,即付给拆迁户的补偿不合理。百姓为了顾全城市建设的大局,不仅需要折腾一番,而且将陷入生活的困境,你让他如何能顺利搬迁?如今商品房价格高得吓人。搬家后,拆迁补偿金不足以买一套同样面积的新居所,加上新房需要装修,他们将投入一大笔资金。这对绝大多数住在棚户区的家庭而言,将是难以承受的,即便倾囊而出可以买得起新房,孩子上学、得了大病将无法应对。就是一些有积蓄住户,一辈子辛辛苦苦攒的钱,也不能随便都砸在房子上。因此,合理定价是解决矛盾的关键所在。 

    导致拆迁双方尖锐对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强势推动。当然,要搞大面积开发建设,无论政府也好,开发商也好,都希望动迁工作能够快刀斩乱麻。问题在于,房屋是百姓自己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让我腾出来可以,但须双方认真协商。要人家的东西,还来硬的,今天已经知道维护自己权利的百姓谁能服?可现在,不仅拆迁补偿金由政府一口定价,还动不动拿法院、警察对付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百姓岂能不冒火? 

    以民生为本,绝不应该是挂在政府官员嘴上的一句口号,而要体现在为民办事的具体行动上,让老百姓能够感觉得到。笔者以为,如何解决好城市拆迁户合理补偿问题,就需要认真地研究一下,这也是对执政能力的检验。去年,天津市、浙江省均修改了《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房屋补偿金不再由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定价,而是按照市场评估公平定价,这恐怕是解决矛盾的有效办法之一。如此,拆迁也许就不会再成为百姓心中永远的痛了。(侯文学) 



--------------------------

2008/01/30 22:24:5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offline qhmbi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4
   发贴数: 3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0楼

安徽利辛拆迁:不签字就不给办低保 拘留上访人

     1月9日,一场大雾笼罩了安徽省利辛县城,随之而至的冬雨让人领略了皖北冬天刺骨的寒冷。 

    在县城人民路和前进路旁边的两个院落内,拆迁正在进行中,一排排房子已经夷为平地。但也有23处房屋因为主人没有签字,还在废墟中寂寞地坚挺着。 

    蒋翔光就是其中一户。这里是他成长的地方,街坊间有很多温暖的记忆。但从2006年11月3日开始,一纸由“利辛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房屋拆迁公告打破了这里曾经平静的生活。 


    更让他吃惊的是,在98%的住户没有签协议的情况下,2007年7月25日,中国亳州网登出一则消息:利辛县政府挂牌出让这两个地段,安徽省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利辛县房地产开发商江鸿超分别以3800万元和2410万元的出价取得这两个地段的土地使用权,用途是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该消息的作者之一为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陆佩云。 

    “我们都有房产证,房子受法律的保护。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个人的房屋,但政府拆迁是为了盖商品住宅小区,商品住宅小区不是公共利益,政府凭什么随便征收我们的房屋?”蒋翔光举着房产证质问。“况且国务院2004年已经下发通知,不准政府直接参与和干预拆迁,但这次拆迁完全由政府主导,开发商连影子都见不着!” 

    拆迁机构的股东是房地产管理局 

    1月9日上午,记者到达利辛县城。拆迁的地段,位于县城最繁华的人民路西侧、前进路南侧以及富强路东侧、前进路北侧,共占地32.87亩。一些房子仅剩断壁残垣,但墙上还残留着春联,一只红灯笼在窗前摇曳,昭示着曾经的家的温馨。 

 
    据了解,这两片平房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是已经破产的利辛三利公司和几乎停止经营的利辛食品公司、皖北金属制品公司的房改房。这里居住的163户人家,大部分都是下岗职工。2006年11月3日,利辛县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第一号拆迁令。公告写明“为发展利辛经济,加快旧城改造,县政府决定对食品公司、三利公司和皖北金属公司地段土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事先没有通知,也不开座谈会,一纸拆迁令就刷在了墙上。我们看见后都懵了。”蒋翔光告诉记者。 

    这次拆迁的拆迁人为利辛县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利辛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委托人是利辛县房屋拆迁安置事务所。 

    被拆迁人李中奎、刘元富等人向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行政裁决时认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不具备拆迁人资格”。理由是,2007年11月出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储备机构是隶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因此土地储备中心是非营利性机构,它的这一性质决定其只能从事闲置土地的收购储备,而不能从事项目建设”。 

    按照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但房地产管理局在裁决书中认为,利辛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按规定领取拆迁许可证,拆迁程序合法、有效”。 

    记者采访利辛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平时,提出要看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王平找出一份利辛县发展计划委员会2006年9月29日对利辛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的关于皖北金属制品公司等三宗国有土地拟建商品住宅小区暨拆迁地面附着物的报告的批复,批复内容为:“同意该三宗国有土地拟开发建设商品住宅小区暨拆迁地面附着物。” 

    “土地储备中心只能储备闲置的土地,怎么会有建设项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王才亮律师看了批复复印件后感到奇怪,“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建设项目只能由开发商取得,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没有建设资格,所以不可能有建设项目。按照国务院规定,如果没有建设项目,自然不可能取得拆迁许可证。” 

    记者联系采访利辛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童伟时,他以必须征得县宣传部同意为由,拒绝接受采访。记者联系了该县县委宣传部,但得到的答复是:“不认识这个人,没法安排。” 

    对于具体操作拆迁事宜的委托人“利辛县房屋拆迁安置事务所”,蒋翔光也表示质疑。他告诉记者:“原来拆迁公告上落款的‘拆迁管理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我们质疑它的拆迁资质后,他们于2007年7月注册了利辛县房屋拆迁安置事务所,出资人竟然是县房地产管理局。” 

    记者在他提供的利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信息表上看到,利辛县房屋拆迁安置事务所的股东为“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出资11万元。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为“负责全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及旧房子拆除工作”。 

    蒋翔光拿出国务院2004年下发的《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给记者看,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凡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拆迁公司,必须与部门全部脱钩。政府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拆管分离”。 

    据被拆迁人反映,在拆迁过程中,几乎没有开发商的影子。只是在2007年9月23日由拆迁管理办公室贴出的告示中有这样一句话,原地还原的四栋楼房价位“已与开发商达成协议。”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管理局在拆迁中应该是行政裁决机关,即在拆迁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并向其提出申请时,由房地产管理局依法作出居中裁决。但在利辛拆迁中,拆迁机构是由房管局出资的。这样的拆迁,其公正性让人怀疑。”王才亮律师说。 

 评估:结果贴出后方知评估机构是哪家 

    2006年11月4日,待拆迁房屋的评估结果贴出,评估机构为利辛县同鑫评估公司。 


    “事先没有告知我们,评估结果贴出来后才知道评估机构是哪一家。”蒋翔光说,“而且我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这家评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兰华林目前为房管局工作人员。国家规定评估机构要与政府脱钩,这能叫脱钩吗?” 

    “评估前几天,几个人拿着仪器在我家门口量来量去,问他干什么,只说量量看。评估结果贴出来后,我才知道那天是评估房子。”被拆迁人黄敬年的老伴说,“我是房主,我的房子咋评估出来这个价都不知道,这样的评估结果能让人信服吗?” 

    记者了解到,建设部2003年12月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安徽省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也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估结果贴出来后,我们认为评估机构的确定程序和评估过程不合法。”于是,在2006年12月8日由利辛县县长梁栋主持的被拆迁人座谈会上,蒋翔光向利辛县房管局局长王平提出这个问题。“当时梁县长认为我的提法有道理,说如果认为评估结果不行的话,可以自己找别的评估机构。但王平没有表态。” 

    利辛县房管局局长王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评估机构有资质,符合法定条件。我们是可以指定评估机构的。即便他们请别的评估机构,得出的结果也是一样的,因为市场基准价是一样的。”对于兰华林是否为房管局干部,王平回答:“已经和局里脱钩了,他们是中介机构,只能说我们在业务上领导他。” 

    拆迁近尾声,安置房仍是青青麦地 

    随着拆迁公告贴出来的,还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记者看到,几经修改后的方案最终确定了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按照每平方米680元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产权调换——分原地11还原安置、异地11.2安置,结清产权,调算差价。 

    蒋翔光说,这块地政府每平方米卖了2700多元,但给我们的补偿一平方米才680元。“同地段的温馨花苑二手房每平方米都卖到2000元呢,我们的房子就值这点钱?政府这么与民争利合适吗?” 

    “原地还原安置后,一到三楼的房子每平方米要卖1360元,最便宜的六楼都要1180元。我腿脚不便想住一楼,根本就掏不起那钱。”83岁的纪脆平老大妈说。 

    对此,曾任利辛县副县长的宣传部长武子轩却说:“利辛的房子没有超过2000元的,最多也就1800多元。我参加了前期的拆迁工作,了解这些拆迁户,他们无非就是想向政府多要点钱。” 

    然而,记者从利辛最大的房地产中介公司——首佳房地产经纪公司了解到的情况却是:温馨花苑二手房一平方米2000元左右,而距离拆迁地段两公里的银杏花园2007年底开盘,均价已达2000元。 

    “他们那些房子当时成本价都很低,一间房子几百块钱就能盖起来,每平方米补偿680元已经是天价了,何况,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拆迁,每平方米还有300元的奖励呢。”利辛县房管局局长王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对此,蒋翔光认为政府评估时只考虑住房面积和住房结构,几乎不考虑区位。“建设部2003年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估价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来进行。这里面的首要因素是区位,我们这个地段在县城是黄金地段,市场评估价怎么能这么低呢?” 

    “房子拆迁了,但没有提供周转房,只发放了18个月的过渡安置费。如果18个月过去了安置房还没建成,我们不知道怎么办。”被拆迁人万磊说。房子被拆后,他只能举家租房,月租200多元。 

    记者看到,国务院2006年《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规定,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 

    在利辛县政府2006年12月21日召开的城市房屋拆迁与经济适用房建设会议纪要上,记者看到这样的记述:“选择向阳路以北、东红丝沟以西的60亩土地,进行经济适用房及被拆迁户的安置房建设。”但记者1月11日到该地段实地走访却发现,一年多过去了,这里仍是一片青青麦田,一点动工的迹象都没有。 

    住在此处的村民王宗林告诉记者,县里曾找过他们谈征地的事,补偿为每亩2.6万元。“补偿太低了,我们村里签字的人不到三分之一,要全部签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如果不签拆迁协议…… 

    对于黄敬年一家来说,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就意味着三个儿子的低保没有着落。 

    2007年,黄敬年的老伴到利辛县城关镇给三个下岗的儿子办低保。经过审核,符合办低保的条件。“表都填好了,但找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杨超签字时,他说要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才给办低保,不签字就不能办。办理低保是国家规定的,他们居然这样卡我们,还让人活吗!”黄敬年的老伴气愤地说。 

    蒋翔光告诉记者,为了使拆迁尽快完成,县里有关部门还“动员”被拆迁人“吃财政饭”的亲属,让他们劝说家人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就不让上班。“在2006年12月梁栋县长主持的被拆迁人座谈会上,在县里某部门工作的李某的母亲,质问县领导为什么不让她儿子上班。当时县长说要查实一下。事后我了解到,因为家人不签字,李某的单位不让他上班,专门回家做父母的工作,最长一次不让上班时间达20天。” 

    记者试图联系采访李某时,被他的母亲婉拒了。“协议已经签了,房子也拆了,孩子还要上班,我不好再说什么了。” 

    李玉美大妈告诉记者,因为她拒不签字,县里给她儿子所在的自来水厂施加压力,要求停职。但她儿子单位领导回话:自来水厂是自收自支单位,把他工作停下来他吃什么? 

    刘大爷的儿子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儿子每次回来劝说我们签字,他妈就把他骂走。他也不容易,单位有压力,但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个就签字呀。” 

    记者向房管局局长王平提到此事时,他说,县里动员在机关工作的子女做父母工作是允许的,拆迁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党员更应该起带头作用。 

    2007年12月18日,被拆迁人庄莉签字了。“我不想再和公安机关打交道了,精神压力太大了。”2007年7月,她和20多名群众到安徽省政府信访局反映问题,回来的路上被警察带走了,最后被拘留十天,罚款500元。记者看到,她的拘留证上写的拘留理由是“纠缠省信访局干部”。 

    “和我一起到省里反映问题的吴敏霞赶紧给接待我们的省信访局干部王鑫打电话,他说我没纠缠他,就让利辛县信访局副局长把我保出来了。”于是,在拘留所呆了两天后,庄莉回到了自己的家。 

    庄莉告诉记者,她的丈夫张俊颖因为向拆迁办公室反映问题时态度激烈,也被拘留了九天。记者看到,张俊颖的拘留证上写的拘留原因是“辱骂房地产管理干部王平”。 

    利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马少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拆迁的事情跟我们无关,我们不会去管。”而曾经传唤了庄莉的警察汪振斐则回答,“我找庄莉问过话,有没有传唤她不记得了。”


--------------------------

2008/01/30 22:26:49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offline qhmbi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4
   发贴数: 3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1楼

掀屋强拆比暴雪更令人寒心

2008年01月27日 10:08:52  来源:广州日报 25日下午,雪后的河南叶县最低气温达零下4℃。六旬老人曹国珍看着铺在地上的被褥一脸无奈,他身后是刚被强扒的房屋。有人用铲车强行推倒连他家在内的5户居民房屋,家具财物全被埋进废墟中。由于没有达成协议,此前有关部门允诺年前不拆迁,没想变卦如此快,他们到县政府讨说法却没人理。(1月26日《 
东方今报》)

    上一场冰雪尚未消融,下一轮的降雪预报又响起——刚刚过去的7天,全国各地普降雨雪,尤其是河南在最冷之时一天发出三次暴雪预警。然而早被国家严令叫停的推房掀屋式强制拆迁、野蛮拆迁,仍在“叶公好龙”成语的诞生地叶县上演。我们禁不住为曹国珍等人感到担心,那些靠卖废品为生的穷困者,能否凭废墟旁潮湿的地铺抵御刺骨寒风?

    有一种权力比暴雪还冷。尽管《物权法》早已公布,傲慢的权力依然对老百姓的房屋财产视若无物;尽管5年前双方就为拆迁问题打了场官司、终审判决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几户群众所有,强硬的权力仍然锲而不舍地将违法拆迁进行到底;尽管多年不遇的罕见暴雪频频光临,冷漠的权力还是对卧于冰雪的无家可归者置之不理……冰点之下,被冻坏的不只是公民的身心与权利,更有法律的神圣威严、干群关系与政府公信力。

    屡屡上演的违法强制拆迁案件,似乎存在一个共同点,即天不怕地不怕,面对群众苦苦哀求而不为所动的拆迁魔手,唯一怕的是上级批示。没有领导批示,法律与制度就难以归位,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极大削弱了制度权威、助长了野蛮拆迁之风,更固化了弱势者的路径依赖——仿佛只有通过重复的越级上访,或求助媒体报道引起更高级别领导的注意,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叶县这场暴风雪中的强制拆迁亦是如此,眼见曹国珍们奔走于各部门之间而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当地已基本丧失纠错能力的违法行为,恐怕只能通过更高权力介入来纠正了。

    比暴雪更冷的权力令人恐惧——在拆迁者的词典中只有拆迁二字,至于栖身冰雪中的曹国珍等人的寒暖饥饱乃至生死全不在其考虑范围。而执掌权力公器的官员居然对此置若罔闻,在拆迁之外,还会不会有类似的不顾百姓安危的事情呢?穷困者的财产是不是同样被忽略乃至被野蛮清零?我们无法不担心,无法不恐惧,无法不从这一起事件中产生联翩浮想!(张培元)


--------------------------

2008/01/30 22:35:1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offline qhmbi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4
   发贴数: 3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2楼

广电家属院的业主们,可千万守好了自家的生存之地,别像楼上说的那样,最后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了。

--------------------------

2008/01/30 22:40:34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5.*.*.*
  
   offline qhmbi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1/24
   发贴数: 3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3楼

祝廉

 西海都市报  2008-01-31 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祝愿别人或接受别人的祝愿不绝于耳,但细细想来不外乎是祝身体健康、事业有成、恭喜发财之类。然而,作为一名老纪检干部,在祝愿世人万事如意的同时,我还要特别祝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大贪官慕绥新狱中写的《我的罪行与反思》说,他在沈阳市任职4年中,有180余人每逢过年过节,大事小事,以各种名义送钱送物多达600多万元。但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另据一则资料称,一些贪官受贿行为大多发生在“两节”期间。由此可见,节假日往往成为腐败的高发期。不少别有心计的人,以传统佳节礼尚往来为幌子,铺路子,跑关系,而有的领导干部来者不拒,甚至染上了“节日情结”病,一个节日下来,不少干部因此而“中弹”。 

  在热衷送礼的人中,有的是出于谋取经济利益,企图通过领导的“权力庇护”,打通种种关节,以小钱换大钱,取得更可观的经济回报;有的则出于谋取政治利益,希望博得领导的“好感”,以便日后得到提拔重用。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不但损坏了领导干部个人,而且也使党和国家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廉不廉,看过年。写下了这几句刺耳言,目的是希望领导干部任何时候把握住自己,坦荡行为,清白做人。当然,也望组织上建立几条真正通电的“高压线”,真正能执行的“死规定”,真正起作用的“紧箍咒”。 

  过年了,我们再一次祝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者:芦玉林) 


--------------------------

2008/01/31 16:54:17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11.*.*.*
  
   offline 青海人在北京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6/10/08
   发贴数: 5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4楼

建议单独发一帖子好引起重视

quote:
最初由 表达式 发表
权力操控媒体,百姓雪上加霜
——数百名众联名致函领导求助,呼吁救救弱势群体

尊敬的领导您好,为“住有所居”向您反映青海省西宁房屋拆迁中的问题,也是关乎我们生存权的问题。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4号省广电局职工家属院列入旧城改造之后,拆迁方和业主几经谈判由于拆方坚持单方指定的方案不变陷入僵局。为了消除对抗,缓解矛盾,构建社会和谐,大院的200多名居民曾联名给青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写 ……


刚才看到一帖子说强卫书记每天必看这个论坛,但愿这是真的而不是作秀。建议单发一帖子,希望你反映的情况能得到公正的解决!

--------------------------

2008/02/07 13:50:1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23.*.*.*
  
   offline 青海人在重庆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2/09
   发贴数: 3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5楼

我是被青海抛弃的青海人!心酸.......

本想为故乡的发展作点什么,但一直不敢!又为什么?

在外创业的青海人不少,但很多人不承认其为青海人,原因?

我爱我的故乡,但我在青海会有面包吗?

--------------------------

2008/02/09 02:50:48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11.*.*.*
   头像
   offline 青明
   头衔: 中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2/13
   发贴数: 12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6楼

希望在强卫书记的领导下能改变这种状况,改变青海以往不得人心的管理方式,使青海得以快步发展,使青海人民的建设家乡的信心得以增强,使在外游子以此骄傲.
青海一定会有希望的!
我相信我的家乡不可能就这样消失或默默无闻下去!
毕竟她有众多的热爱她的子民!她拥有众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她有... ...

--------------------------

2008/02/13 11:41:15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117.*.*.*
  
   offline alin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2/18
   发贴数: 10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27楼

说的都对。有些事得慢慢来。领导有难处。
相信政府,还是有用得。

--------------------------

2008/02/18 09:18:00
查看该用户资料 给该用户发短消息 加该用户为好友 编辑该帖 引用该回复 查看该用户发过的主题
删除此帖 218.*.*.*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