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新论坛 > 百姓呼声 > 主题:[推荐] 岂能手拿菜刀棍棒暴力砍打住户搬迁? | 【 取本贴地址 】 【字体: 大 中 小 】 |
|
| 作 者 | 主 题 |
|
|---|
河湟子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3 发贴数: 8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61楼 令人愤怒的一幕 3月16日早8:40左右,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238号(六一桥桥东居民楼)居民楼发生不明身份三名男子私自撬开单元防盗门,进入一无人住户家中用大铁锤、钢钎,敲砸屋内设施、门窗墙体。该楼居民发现后立即向110报警,并同时带三人到楼下院里等候110处理。几分钟后,两位110警察赶到,在一楼院里正在处理此不明身份的三个男子时,住宅楼院子周围开来几辆车,从车上下来十几个30—40岁的中年男人和一个女人,其中这个女人向楼上高喊;“我们是西宁市拆迁办公室的人,你们住户下来和我们协商事情。” 当一部分居民下楼到院里时,这时这十几个人当中一个自称是市拆迁办领导的人,公然当着两位110执法民警的面高喊他周围的十几个人来领菜刀、棍棒,一面从车里拿出5-6把菜刀和一些棍棒分发给这些人。接下来这些人高举着菜刀和棍棒、砖块狂叫着:“让楼上的居民滚出来,我们要拆楼。” 当时在现场的两位110警察当即对他们这种行为进行了坚决的劝阻和制止,并正告这些人手持凶器以暴力手段无故围攻居民楼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求这些人出示有关拆迁的合法手续时,其中那个自称是拆迁办公室领导的人说:“手续都在市政府办公室里,让警察和住户们自己去看。” 接下来这些人根本不理110警察的劝阻和警告,进而对二位警察恶言辱骂、推搡,这些人中的几个人开始拿石块、砖头狂砸一楼防盗门,砸坏一单元整个楼梯,另外的人手里挥舞着菜刀和棍棒砖头围攻、追打、乱砍院里手无寸铁的居民,乱打乱砍持续了十几分钟,其中一位民警也被他们踢了几脚,直到城中公安分局领导赶到才制止住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恶化,几把菜刀最后被二位民警没收为证,打伤、砍伤居民数人,其中重伤一人,打伤小孩一人,两位70岁老人也被打倒,由于受到击打和惊吓,心脏跳动异常,一直神志惶忽、头晕。但这些人在临走之前竟然当着众多公安干警的面气焰仍然十分嚣张并扬言:“宁肯不拆这栋楼,也要找机会报复他们。” 当你看了这些令人发指的暴力行径,你会对这些吃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像狗一样咬人混蛋,作何感想呢?他们为何气焰如此嚣张?是谁在养育他们?是人民,是这些弱势群体!难道是开发商吗?他们认贼作父,错把这些借着政府和贪官给的优惠政策的爆发户即土财主当作衣食父母,为他们迈力,当然这里肯定有他们的己得利益,更有钱有势力的人指使,否则怎么如此猖狂呢?善良的人们一定看清楚。 这显然与中央的民生政策背道而驰。党的政策是好政策,就是让这邦猪日的念歪了。难道你们不人养下的吗?不是吃粮食长大的吗?你们没有父母、兄弟和姐妹吗?你们就没有一点同情心吗?当你们手挥舞菜刀和棍棒、砖头围攻、追打、乱砍院里手无寸铁的无辜居民和老人时 ,你们的良心让狗吃了吗?难道在道义的面前,钱权势的力量就如此巨大吗?正就不压斜了吗?不要打着开发的旗号,干什么所谓的政绩工程,当下人民需要的是安定乐业、公正公平。雨过天晴太阳红。我们党的大官还是会站出来为你们说话的。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还是找大官吧。 -------------------------- |
|
|
2008/03/23 23:47:20
|
|
|
笑青海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7/06/23 发贴数: 21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62楼 可笑的流氓!!! -------------------------- |
|
|
2008/03/24 12:56:50
|
|
|
河湟子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3 发贴数: 8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63楼 天问 为什么这些人这么牛?毫无疑问,拆迁办的背后有贪官和开发商的切身利益,否则他们不会雇用黑恶势力拿菜刀棍棒暴力砍打住户搬迁。如果他们也是人下的,他们也吃五谷杂粮产,不是衣食无忧的贪官,他们就不会这么残忍。-------------------------- |
|
|
2008/03/24 21:26:33
|
|
|
河湟子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3 发贴数: 8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64楼 拆迁办公室是干什么的? 拆迁办公室是干什么的?从字面上理解,它应该是在开发商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之后来拆除旧房的,如果它真是政府的一个部门的话,我的理解,它应该是在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出现分歧、发生矛盾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维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因为被拆迁人是弱视群体。请相信,广大市民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补偿合理,大家都会支持拆迁改造的。不要把大家都看成刁民,会把开发商“吃掉”。给大家一个与开发商见面、讨价还价的机会! 这是谁说的一段通情达理的话, 可惜拆迁办公室不是吃干饭的,是干什么的?钉子户把他们叫“走狗”可能有点过分;但开发商背后称呼什么呢?听了让人非异所思,而是叫“哈巴狗”,这叫作: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 |
|
|
2008/03/24 21:42:05
|
|
|
xuelian2008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4 发贴数: 1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65楼 愤怒! -------------------------- |
|
|
2008/03/24 21:44:55
|
|
|
河湟子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3 发贴数: 8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66楼 是的,我们的中央领导,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书记、我们的省长每天都在关注着老百姓的生活,借用强书记和宋省长回复青海网民的话:“我们在北京通过网络随时关注各位网友对省委省政府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大家的留言,充满着热爱青海的真挚情感,充满着发展青海的真知灼见,充满着建设青海的美好祝愿,令我们深受感动、鼓舞和鞭策。对这些意见、批评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吸收借鉴,不断改进工作。” 我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中央领导,我们的政府、强书记和宋省长能看到吗?下面的这些贪官处于他们的直接利益,往往阳奉阴违,对上面的好政策大大折扣,或者就压根就不执行。最好的办法就是,取消这些官们的地位、待遇、级别、权力等,和老百姓一样,当官纯粹是服务,否则几千年遗留的封建残余——官本位思想贻害无穷! -------------------------- |
|
|
2008/03/24 22:36:28
|
|
|
taersi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3 发贴数: 2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67楼 打官司啊 法律基本上是公正的!-------------------------- 所言即所思,不足为凭 欢迎访问 http://taersi.blog.163.com/ |
|
|
2008/03/25 00:16:06
|
|
|
河湟子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3 发贴数: 8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68楼 天下衙门朝南开 不错打官司是百姓的唯一选择,但法官是谁任命的?红波巷迁拆户孙周武2400多平方米的民房一夜突然灭失,公安不立案法不受理,老人家喊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何因不言自明,一是公检法腐败,权钱交易买通了开发商(据说这是开发商自己声称如此这般);二是不作为或有人干涉指使,正应了俗话说的“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老话吗?-------------------------- |
|
|
2008/03/25 08:57:52
|
|
|
娉婷小妖
头衔: 硕士 注册日期: 2006/07/04 发贴数: 642 精华数: 5 共享收藏 |
69楼 现在可不是以前,诉诸于法律,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 被阳光晒着 醒着却如做梦…… |
|
|
2008/03/25 09:12:39
|
|
|
委员长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19 发贴数: 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0楼 为什么这些人这么牛?毫无疑问,拆迁办的背后有贪官和开发商的切身利益,否则他们不会雇用黑恶势力拿菜刀棍棒暴力砍打住户搬迁。如果他们也是人下的,他们也吃五谷杂粮产,不是衣食无忧的贪官,他们就不会这么残忍。 -------------------------- |
|
|
2008/03/25 10:13:54
|
|
|
我是一片云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1楼 可笑的流氓!!! -------------------------- |
|
|
2008/03/25 10:16:31
|
|
|
无及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2楼
这肯定是不法开发商打着拆迁办的名义做的恶事 -------------------------- |
|
|
2008/03/25 10:18:06
|
|
|
老鬼头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3楼 什么东西. 拆迁办的人缺少,依法行政的意识,缺少以人为本的理念,缺少人性. -------------------------- |
|
|
2008/03/25 10:21:38
|
|
|
老鬼头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4楼 岂能手拿菜刀棍棒暴力砍打住户搬迁? -------------------------- |
|
|
2008/03/25 10:22:18
|
|
|
老鬼头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5楼 面子工程害人啊! -------------------------- |
|
|
2008/03/25 10:26:40
|
|
|
大蛋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6楼 悲哀啊,又一个政绩工程,又一个专家建议!!!诛他们九族也不为过啊!!! -------------------------- |
|
|
2008/03/25 10:28:05
|
|
|
流浪伊人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19 发贴数: 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7楼 现今的百姓已面临近代最艰难的生活环境和最不公的压榨 -------------------------- |
|
|
2008/03/25 10:29:54
|
|
|
青海湖边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8楼 人民的公仆在哪里? -------------------------- |
|
|
2008/03/25 10:32:06
|
|
|
石缘人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3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79楼 这是什么社会啊,不要人活了 -------------------------- |
|
|
2008/03/25 10:33:03
|
|
|
新手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3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80楼 拆迁的时候拼命压价! 卖房的时候拼命涨价! -------------------------- |
|
|
2008/03/25 10:34:30
|
|
|
一只小小茑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19 发贴数: 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81楼 都把人家的房子拆了还怎麽“尽量把群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日他先人 -------------------------- |
|
|
2008/03/25 10:35:51
|
|
|
月夜清风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82楼 现今的百姓已面临近代最艰难的生活环境和最不公的压榨! -------------------------- |
|
|
2008/03/25 10:36:53
|
|
|
做个诚实的人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0 发贴数: 2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83楼 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滚动拆迁、和谐拆迁”?评价真高啊! 现在我理解了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痛苦的基础上的!!!!!!!!!!!!!! -------------------------- |
|
|
2008/03/25 10:40:14
|
|
|
祖英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19 发贴数: 3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84楼 "别骂我儿了",病入膏荒的母亲躺在病床上说,"他们昧几个钱也不容易,就算不是为了我治病,老大老二老三淋病梅毒上采纳供什么的,实在不容易............... -------------------------- |
|
|
2008/03/25 10:43:10
|
|
|
影子
头衔: 硕士 注册日期: 2007/10/28 发贴数: 788 精华数: 2 共享收藏 |
85楼 漯河市"和谐拆迁"调查:从"要我搬"到"我要搬" 2008年03月21日 来源:求是 河南省漯河市依水而建,沙河和澧河在市中心交汇。近些年,该市沿河不少都市村庄房子越盖越密,越建越乱,成了整个城市脏乱差较集中的区域,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已严重影响到沙澧河两岸的交通和防汛。为了加快漯河发展,建设中国食品工业名城和中原生态宜居名城,市委、市政府经过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决定高标准推进沙澧河综合开发。整个沙澧河开发建设工程分三期进行,10年完成。首期拆迁涉及3区7乡镇(办事处)18村5699户19946人,120家企事业单位,长达31.16公里,总拆迁面积136万平方米。2007年7月16日拆迁工作启动,原计划4个月完成的任务,1个月大部分完成,2个月全部结束。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保持大局稳定和社会和谐,没有发生一起强行拆迁事件,没有引发一起治安和刑事案件,没有一户群众赴省进京上访,取得了“和谐拆迁”的良好效果。一位曾是“钉子户”的市民深情地对我们说:“党和政府这样体贴俺,要是再闹,就没良心了!”主要做法 制定政策,惠民利民。该市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了公正合理优惠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一是合理计算被拆迁房屋面积。针对沿河房屋密集的实际,适当提高容积率,对违法建筑按1∶1.6的容积率认定,对没有非法建筑及迅速搬迁的被拆迁户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调动了被拆迁户的搬迁积极性。对人均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给予补偿或安置,不结算差价,充分照顾困难群众利益。二是合理确定货币补偿标准。充分尊重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的评估结果,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平方米补偿均价760元,是该市历年来拆迁补偿最高的,体现了最大宽容性。住宅底层作为商用并正在合法经营的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0%补偿,被认定的违法建筑按期拆迁的按每平方260元补偿,同时对房屋附属物、临时结构房、装修等也给予了合理补偿,每户还发放搬迁补助费、水电费800元。三是合理进行搬迁安置。按照“拆一还一”的政策,就近安置新建房。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位置较好的地段规划建设6个安置小区,并减免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新安置房价格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一半。四是合理补偿过渡期租房补助费。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240元或280元的租房补助费,比市场房租价格高出几十元。五是合理安排被拆迁群众生活。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60、90、120、150平方米,鼓励被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开展技能培训,对被拆迁户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在安置小区物业岗位优先安排。开发改造市场,安排被拆迁户进驻经营。劳动保障、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也及时出台政策,解决被拆迁户就学、就医、低保等实际困难。这些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也解除了被拆迁群众的后顾之忧,为“和谐拆迁”打下了坚实基础。 群众参与,阳光操作。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被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群众参与制定拆迁政策。政策出台前,召开由被拆迁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13次,反复征求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沙澧河综合开发的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市领导还在电台、电视台与群众直接交流,解疑释惑;2000多名拆迁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实施阳光操作。在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选定、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安置后生活保障等情况,都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被拆迁群众民主投票,从34家合乎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中选定3家参加评估,充分行使了民主权利。严肃工作纪律,对开发建设人员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已结算和安置的群众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总户数的10%,及时发现问题、杜绝漏洞,妥善解决群众投诉和举报。在安置小区建设中,组织被拆迁群众代表组成义务监督小组,参与安置房建筑质量的监管。 健全机制,严密组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市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和市长任指挥长的开发建设指挥部,抽调76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拆迁征地、规划设计、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各区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建立健全与市开发建设领导机构相衔接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拆迁行政许可听证、公示制度,多次召开由被拆迁户参加的行政许可听证会,行政许可的各项要件在听证现场进行公示;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都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台账工作法,每天21时前上报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从丈量、认定到补偿资金的结算和兑付,都在拆迁现场进行。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市、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五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法、信访等单位全力做好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人大、政协和各相关部门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科学的机制和制度,保障了拆迁工作有序、平稳、快速推进。 真情服务,亲情拆迁。各级拆迁工作队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不搞一户强制拆迁。一是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拆迁开始后,全市拆迁工作队员登门入户做工作,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入户率100%、见面率100%、争取理解率100%。不少被拆迁群众由最初的抵触,变为积极主动支持搬迁、参与建设。二是实行文明拆迁。工作队员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算补偿价格账、算环境改善账、算生活质量账)、一线工作法等,有效地解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市、县(区)、乡(镇)、村(居委会)各级都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设立房源咨询中心,在政府网站、电视台、拆迁集中地发布房源信息,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为被拆迁户寻找房源做贡献”活动,千方百计提供待租待售房源,方便被拆迁户选购选租。有的党政机关腾出办公房临时安置被拆迁群众。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整个拆迁中,市里累计提供住房信息8700多条,帮助租房3500多间,安排再就业1700多人,慰问困难群众1300多人。被拆迁群众安置后,还广泛开展亲情回访活动,市、县(区)主要领导带队看望慰问,仔细询问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就医就学、水电交通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各地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漯河市沙澧河开发建设一期工程拆迁规模大、人数多,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教育干部,用科学发展观处理问题,用科学发展观引导舆论,用科学发展观造福群众,因而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保证了拆迁工作平稳和谐推进,破解了城镇化过程中的拆迁难题。漯河的宝贵经验给我们以下启示: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漯河市沙澧河开发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为了把好事办好,该市在开发建设决策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决策充分反映全市人民的意愿。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漯河市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拆迁不仅没有使群众受到损失,而且使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理解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漯河市在拆迁中强化群众观念,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引导被拆迁群众树立全局意识,自觉服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最终由“要我拆”变为“我要拆”,由“要我搬”变为“我要搬”。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漯河市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是实现和谐拆迁的保证。漯河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被拆迁群众权益。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及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全过程到各个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确保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在大力推进依法治省、构建和谐中原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切实做到执政为民。 -------------------------- |
|
|
2008/03/25 11:20:45
|
|
|
娉婷小妖
头衔: 硕士 注册日期: 2006/07/04 发贴数: 642 精华数: 5 共享收藏 |
86楼 好的做法可以借鉴 -------------------------- 被阳光晒着 醒着却如做梦…… |
|
|
2008/03/25 11:37:14
|
|
|
载舟之水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5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87楼 积怨成多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
|
|
2008/03/25 14:14:36
|
|
|
载舟之水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5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88楼
quote:67楼的人说话是随便说说而已还是‘’‘’‘’你打过官司吗?就算你有人在里面 你去打打试试看 5-10年给你个结果算你走运 身边发生这样的事太多了 祝愿你今后能打个好官司给我们大家瞧瞧 我相信你会有这一天的 -------------------------- |
|
|
2008/03/25 14:26:04
|
|
|
载舟之水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5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89楼 http://bbs.book.sina.com.cn/tableforum/App/view.php?bbsid=9&subid=0&tbid=4351&fid=281657&p=goto15651#reply_281657_4351_15651 -------------------------- |
|
|
2008/03/26 10:28:51
|
|
|
勇者之心
头衔: 小学生 注册日期: 2008/03/26 发贴数: 1 精华数: 0 共享收藏 |
90楼 对于这样的人,只能以暴制暴 软的怕硬的 硬的怕横的 横的怕不要命的 。靠法律制裁他们难啊。。。。。。。。。 -------------------------- |
|
|
2008/03/26 15:58:47
|
|
|
|
||||
|
| 青新论坛 > 百姓呼声 > 主题: [推荐] 岂能手拿菜刀棍棒暴力砍打住户搬迁? | |